第一
分是清查之法。
民北归,田产纠纷层
不穷,契书真伪难辨,
说无凭。
苻毅提议,由各郡县设立“田籍司”,专理
民归田之事。凡
民声称有祖产者,需有族中三人以上作证,或邻里乡绅
保。
凡士族声称有契书者,契书需经田籍司Loading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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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是清查之法。
民北归,田产纠纷层
不穷,契书真伪难辨,
说无凭。
苻毅提议,由各郡县设立“田籍司”,专理
民归田之事。凡
民声称有祖产者,需有族中三人以上作证,或邻里乡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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